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 > 警界传真
投稿

山东枣庄出台行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17-05-26 14:23:48 来源:今日报道网 作者:季龙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5月24日,山东省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的《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据介绍,这是枣庄建市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关于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填补了枣庄市地方消防法规的空白,在法制层面保障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同时对解决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

   《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分为总则、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处置措施、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内容。根据枣庄市政府2016年度立法计划,从2016年4月起枣庄市公安消防部门就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开展起草工作。期间,在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兄弟市先进经验,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按照立法程序,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46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梳理的基础上,进行认真修改,形成了《办法(送审稿)》。今年2月13日,《办法(送审稿)》经枣庄市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签。4月10日,经枣庄市市长李峰签发了枣政发[2017]5号文件正式印发。
   《办法》的出台,对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实施,减少和预防火灾具有重大意义。可以有效解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在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中,不知“管什么”、“如何管”的问题;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谁主管、谁负责”,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消防工作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通过规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时间节点、频次比例、程序、重点内容等要求,规定了一般火灾隐患、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处置、上报、通报、整改等制度以及部门协助机制,特别是明确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的方式、内容、程序、结果应用等,进一步促进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的有效性和长期性。
 5M2A9465.JPG
责任编辑: 刘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今日报道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今日报道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今日报道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6 鲁ICP备1604352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0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