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过仔细观察,严密措施,一举破获一起危险驾驶案,依法将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贺某某(男,47岁,本市人)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随后的法律宣判。
经查,4月27日,贺某某午间在朋友家聚餐,俗话说得好“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面对朋友的盛情款待,贺某某开怀畅饮,潇洒一番。酗酒后,醉眼朦胧的他骑上朋友的二轮无牌无证摩托车就要往家赶,他谢绝好友的再三规劝,来了个我行我素驾车上了路。13时30分许,当他行驶至自家村口路段处,同村村民见他酒后摇摇晃晃的驾车姿态,善意规劝他酒后驾车太危险,别拿生命当儿戏。由于酒精发作,头脑发热,他不但不别人的好意规劝,反而与人家拉拉扯扯发生争执纠纷,实在没办法,人家报了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时,贺某某与其子还顶撞、推搡民警,阻碍执行公务,因扰乱治安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与此同时,交警大队民警闻讯赶到现场时发现,贺某某很不冷静,满口喷着酒气,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不温不火,好言相劝,遂依法带其到中心医院抽血备检。5月3日,经技术鉴定,贺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78.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此,等贺某某执行完10行政拘留后,再继续执行法律宣判的有期徒刑。
贺某某醒酒后,倍感酗酒的危害性,向规劝他的村民表示道歉,向维护秩序的民警表示赔罪,但却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