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夜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区夜间道路平安、有序、通畅。近期,针对部分居民反映,联通路与重庆路路口以北路段,每到傍晚有大量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上,妨碍经该路段进出小区及公交站点车辆通行的情况,山东淄博张店交警及时组织安排警力,采取严厉管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该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违法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应当予以处罚。通过对违法停车的车辆进行信息采集,对违停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发现再次违法停车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通过连续的大力整治,加大宣传、巡查力度,有效打压了违法停车违法行为,有效改善路段夜间交通秩序。
张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随意停放车辆,以免影响他人通行,停放车辆不占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或盲道,将车辆停放于停车场内或施划停车泊位路段,违者将被处罚或拖移。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