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经济社会中,债务纠纷非常多,有些“聪明人”从中发现了商机,干起了专门替人讨债的行当,从中收取不菲的好处费,甚至还成立了所谓的公司,殊不知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近日,夏津县公安局就查处了一起相关案件,替人讨债的5名年轻人均被依法拘留。
张某和刘某有债务纠纷,刘某欠张某4万余元钱,张某多次讨要未果,张某找到了专门为人讨债的一“公司”,该“公司”承接了“生意”后,于1月17日晚让“员工”陈某等人来到刘某家中,不给钱就不走,当晚住在了刘某家中。
第二天陈某等人在刘某家墙上喷漆:刘某欠债不还!
高音喇叭喊:刘某欠债不还!……
还用车堵住刘某家所在胡同;
并尾随刘某家属……
刘某及家人不堪其扰愤而报警,夏津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将涉嫌涉嫌寻衅滋事的陈某等5人拘留。
我国法律是禁止这种所谓讨债公司的,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替人讨债”,往往是多采用些违法手段,结果当然多以涉嫌违法犯罪告终。生活中常会遇到欠债不还的事情,并且有些债务要起来还是相当困难、棘手,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得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正道。
(秀礼 志刚 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