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17日中午公开表示,保安局考虑禁止“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运作,现已根据社团条例向其发出命令,但允许其21天内作出书面申述。
今后一旦禁止运作命令刊宪(即“公布”),“香港民族党”继续运作就是违法,任何人参与相关活动都会触犯法律,将接受罚款或监禁等处罚。
李家超称,社团条例第8条对维护国家安全有清楚释义。
中央政府已明确说明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等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图片来自香港东网
回归以来港府首次考虑禁止社团运作
据东网消息,17日上午,“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向媒体透露,香港警方牌照科人员当天早上将一批文件交给他,并表示,保安局长李家超接获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建议,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要求保安局长考虑行使社团条例作出命令,禁止该党运作;警方要求该党在8月前对此事作出回应。
陈浩天称,要先与律师商讨,暂时无法响应将如何抗辩。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 图片来自东网
17日中午,李家超在政府总部对此事发表公开声明。
他表示,收到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报告,建议其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即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或继续运作。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报告建议是按照社团条例第8条第1A款,基于维护国家全安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及自由的需要而作出的。
据东网介绍,社团条例第8条说明,社团事务主任(包括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在两个情况下,可启动程序,建议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社团或分支机构继续运作。其一是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的运作或继续运作,是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其二是该社团或该分支机构是政治性团体,并与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台湾政治性组织有联系。
李家超表示,现在正在考虑助理社团事务主任的建议,是否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的权力,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或继续运作。但在他作出决定之前,将按法律要求给予“香港民族党”机会就“为何不应作出禁止运作或继续运作”,向其作出其认为适当的书面申述。“今天,我已经发信给"香港民族党",给对方21天时间作出有关申述,之后我会作出决定。”
他强调,由于该事件受到公众关注,因此会在21天的期限之后,又或在收到“香港民族党”书面申述后才会作出决定,在此之前不会评论个案。
李家超称,作出决定后,需要刊宪(刊登公布)才生效;在刊宪生效后,对方可以有30天时间提起上诉,30天内可上诉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而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以取消、改动其命令。
他声明,刊宪之后,该命令所适用的社团就属于非法社团。
有关涉及非法社团的罪行,包括任何非法社团的干事、以及管理或协助管理非法社团的人即属犯罪。任何人如果属于非法社团的成员,或以非法社团成员身份行事,或参加非法社团集会,或向非法社团付款,或给予援助,都是属于犯罪。
其中包括,任何人明知而容许非法社团或其成员的集会,在属于他或由他占用或控制的任何房屋、建筑物或地方举行;或任何人煽惑、诱使或邀请他人成为该社团成员或协助管理,或帮该社团牟取社团费或援助,亦属犯罪。
李家超表示,上述罪行刑罚包括罚款及监禁,监禁年限最高可达2-3年。
李家超 图片来自东网
有记者提问称,“香港民族党”并没有注册为社团,而且已经成立一段时间,为何突然受到关注并无端被查,是否有关部门此前走漏风声?
李家超回应,社团条例第8条赋予社团事务主任权力及责任,主任必须采取合法方法履行责任,并需时时留意个案发展及搜集证据,待有足够证据后就采取行动。事务主任明白自己的角色及责任,本次行动按法例行事,做法谨慎合理。
他接着说,这是自回归以来首次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以考虑禁止社团运作,而条例已列明保安局局长的角色,他会根据法律依据作出决定。
被问到是否他一人可作决定时,李家超则称,现阶段不会透露细节,因为会影响“香港民族党”作出申述,这个做法不公平,并表示有决定了之后会再次作出解释。
他表示,一人以上的组织已属社团,均受法律监管,原则上所有香港组织必须依法,而政府反对“港独”立场清晰,重申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不符合香港利益,会为社会带来动荡,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民族党”屡屡勾结“台独”
“香港民族党”成立于2016年3月,召集人为陈浩天,公开宣扬“民族自强,香港独立”目标;此外,该党还多次赴台勾结“台独”人士。
据东网消息,7月1日,陈浩天前往台北串联“台独”人士,如台联、时代力量及基进党代表,举办不法活动。
据称,该活动原定邀请“本土民主前线”黄台仰、梁天琦、“青年新政”游蕙祯、梁颂恒等人出席,但由于黄台仰下落不明、梁天琦仍在狱中、游蕙祯6月30日刚出狱,以及梁颂恒正上诉保释中被拒离港,因此只有陈浩天出席。
陈浩天在活动中叫嚣,“香港民族党”是香港首个主张“港独”的政党,自己因为主张“港独”,成为第一个因违反《基本法》而被取消议员参选资格的参选人。
7月1日,陈浩天赴台北串联“台独”人士。图片来自东网
事实上,“香港民族党”一宣布成立,香港特区政府就强硬回击,指称该党“港独”主张违反“一国两制”及《基本法》,并明确表示将密切留意相关言行,考虑由执法部门调查搜证。香港公司注册处也以“政治原因”,拒绝“香港民族党”申请成为注册公司。
陈浩天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被选举主任取消参选资格,理由是鼓吹或推动“港独”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职务。陈浩天又提出选举呈请要求推翻选举主任的决定,今年2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陈浩天败诉。
此外,据台湾“中央社”称,同样宣扬“港独”的“香港民族阵线”表示,“民族阵线”没有依据社团条例登记成立,所以不担心受禁制;并扬言,会考虑联络其他主张“港独”的组织,商讨“民族党”被禁制一事。
建制派议员坚决支持禁止“港独”团体
当天,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陆颂雄、麦美娟、郭伟强对保安局的声明表示支持。
他们认为,需要坚决向“港独”说不,“香港民族党”已运作逾2年,期间多次明目张胆宣扬“港独”,甚至勾结其他地区的分裂势力,明显违宪违法,冲击“一国两制”。政府这次做法是市民渴望已久,强调任何自由均应有底线。
当被问及主张“自决”的组织应否被禁止运作,他们表示,不会对执法机关指指点点,但认为政府应考虑其主张或行为会否影响国家安全,并依法处理。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陈克勤称,“民族党”的宗旨开宗明义说明“香港独立”,党纲亦要求建立所谓“共和国”,明显违反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工联会和港府均认为对“港独”问题零容忍。
他又指,不少报道曾指“民族党”过去与不少分裂团体如“台独”、“疆独”、“藏独”等有联系,也在香港大专院校、中小学宣扬“港独”,因此港府这次做法是合情、合法、合理,希望政府能尽快完成相关程序,继续禁止“民族党”任何宣扬“港独”的行为。
经民联议员梁美芬指责“民族党”一再公开挑战《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挑战国家完整的大原则;绝大部分香港市民均不接受“港独”,希望政府尽早作出决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