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7月19日,山东省总工会举行“齐鲁工匠”建设工程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实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我省每年选树命名50名“齐鲁工匠”,带动引导各级各单位广泛开展工匠人才培育选树活动,促进培育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据了解,“齐鲁工匠”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根据选树标准,“齐鲁工匠”应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我省每年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并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省总工会支持“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工匠创新工作室”,给予创新资金资助。“齐鲁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给予5万元创新资金资助;“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的创新工作室,一次性给予3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
《意见》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齐鲁工匠”建设工程,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