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韩国首尔,韩国前总统李明博(前)抵达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新华社发(李相浩摄)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6日对前总统李明博贪污受贿一案进行终审审理。检方向法院提请判处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亿韩元(1韩元约合0.0061元人民币)并追征罚款约111亿韩元。
韩国检方此前以16项罪名起诉李明博,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逃税、违反信托约定以及违反选举法等。今年5月,李明博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了首次庭审。
检方在法院6日进行终审审理时说,此案是“史无前例的腐败案件”,因此“法律的严正审判不可避免”。“被告人为了个人的利益滥用国民赋予的总统职权并将其作为追逐私利的手段,毁损了宪法价值。”
检方表示,被告人是韩国史上为满足一己之私而犯罪被捕的第四位总统,给韩国宪政史留下了污点。被告人还辩称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DAS公司与己无关,但却滥用职权在公司私设小金库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国民对总统公正清廉的信任感。
根据检方提起的诉讼,李明博曾掌握DAS公司实际所有权,其间涉嫌私吞秘密资金349亿韩元,通过各种方式逃税逾31亿韩元。DAS公司最大股东和会长是李明博长兄,李明博被指是企业幕后掌控人。
此外,李明博还涉嫌受贿110亿韩元,其中包括从三星公司收受的在美诉讼费和从国家情报院收受的特殊活动费。
根据诉讼审理进程,法院预计将在9月底至10月初对此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