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23日起,取得北京积分落户资格者,可开始办理落户手续。落户者要开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随迁子女需要提供合法生育子女凭证。落户之后,要抓紧办理档案调京手续。
北京市2018年度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在北京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者,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取得落户资格申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时限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北京市积分落户中心提醒,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2018年10月15日(含)之后。证明可不写抬头。“无犯罪记录证明”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在办理积分落户时均适用。
同时,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可以随迁的未成年子女以截至2017年1月1日不超过18周岁计算。可作为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的包括:一孩《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孩及以上《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生育登记服务单》、《再生育确认单》等有效证件以及各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其他合法生育子女凭证。上述凭证只需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落户之后的档案转移问题也不能忽视。为便利申请人,申请人可选择在京落户后,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有效期内按本市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办理档案转接。档案已在京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的,不需要退回原籍。办理在京落户后,可由京内档案管理单位(机构)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动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存入调京人员档案页)归入档案管理。
建议申请人在落户后,抓紧办理档案调京手续。落户后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档案调京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另外办理调京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