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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南京事件”一说混淆历史 专家:“精日”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2018-03-08 21:28:31 来源: 未来网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有人利用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话题发表错误歪曲言论,哗众取宠的行为,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先是2月19日,两名男子身穿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前合影,被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天。

紧接着,2月22日,一名35岁的男子孟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南京大屠杀“杀少了”、“才三十万而已”等言论,被上海警方行政拘留5天。被释放后,3月3日,孟某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前拍摄视频并在网上发布,辱骂举报他的网友是食物链最底端的“工作犬”。

孟某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前拍摄的视频画面截图

3月6日,孟某在其微博连续发布多条“关于南京事件的悔过书”,并@人民日报、@环球时报、 @平安南京 以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通报纪念馆等微博账号。在“悔过书”中,孟某说“因为年轻,把自己置于与国家、城市、民族的对立面,傻得可笑,愚蠢至极,纯属有病。”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洪明博士告诉未来网记者,有部分“精日派”年轻人通过媚日心态来宣泄对国家、对民族的不满,或者把国家不好的方面放大,其心理和价值观都出现了问题。

“我们应当铭记历史,珍视和平,用正确的历史观引导青少年。”洪明说,“过去,学生学历史是为了考试,并不是从中学会反思。理科生不用考历史,于是就不学历史。如今,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教育,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近代史,认识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洪明补充道。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学坤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精日”与“哈日”性质完全不同,后者是一种崇尚文化的现象,而前者的行为反映了军国主义思想的复辟和抬头。军国主义是反人类的,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精日”行为是反人类的,是一种犯罪行为。

“因此,‘精日’行为会对青少年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中国是饱受日本军国主义摧残的国家,在中国竟然出现‘精日’现象,不可思议,不可理解,必须严惩。”王学坤如是说。

把“南京大屠杀”写成“南京事件”等于篡改历史

近日,对于网络上流传的这份侮辱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男子孟某的悔过书。很多网友拍手称快,也有网友认为他根本不是真心悔过,有可能被人利用了。

而且,有人觉得孟某的这封悔过书“暗藏玄机”。孟某在微博发布的头条文章的标题是“关于南京事件的悔过书”。未来网记者发现,这份阅读72万+的悔过书下面居然没有一条评论,记者试图发表评论,却被提示“提交失败”。

孟某的“悔过书”截图

无独有偶,此前不久,日本名古屋市市长把“南京大屠杀”说成是“南京事件”,等于直接否认南京大屠杀。

对此,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记者会上回应该言论时,强调该市长应该履行其“跪地道歉”的承诺。

一直以来,日本的中小学教科书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表述都暧昧搪塞,很多时候都把“南京大屠杀”轻描淡写成“南京事件”。如日本育鹏社出版的《新日本历史》在正文中简单提到日军占领南京,但在注解中写道:“这个时候,由于日军导致中国军民出现了很多的死伤者(南京事件)。对于这一事件牺牲者人数的实际情况,有着各种各样的见解,现在仍在持续争论。”

记者查证后发现,日本方面在2001版历史教科书的《日中战争》一节的正文中的括号内加了一句话:“(那时,日本军队导致民众中也出现了很多死伤者,这就是南京事件)”,将大屠杀以“事件”一词轻轻带过,文后又以稍小字体介绍:“关于事件的实际情况,资料上被发现有很多疑点,存在各种见解,现在仍在争论。”这使得括号中的那句解释进一步大大折扣。

洪明说:“从概念上来讲,‘南京事件’和‘南京大屠杀’有严格的区别,有质的差异。‘南京事件’轻描淡写地否认日本战犯利用战争残暴杀害30万中国民众的历史事实;‘南京大屠杀’则直接、准确地概括了日本军国主义反人类、残暴对待中国人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正是因为‘南京大屠杀’事实的存在,才有南京审判、东京审判对战犯的惩治,所以‘南京大屠杀’绝对不能轻描淡写成‘南京事件’。”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教育怎么加强都不为过

孟某的行为遭到网友的一致谴责。

有网友表示:自己触犯了国家法律,岂是说自己“纯属有病”就能脱掉干系?

还有人认为,这样的人故然可憎,但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爱国主义教育有缺失。建议就这类情况立法,凡是为日本军国主义历史翻案、颂扬、赞美日本军国主义历史的言行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截图

洪明表示,近来涌现出来的“精日派”把自己扮演成军国主义者有多种原因。首先,从心理方面讲,这是寻求心理刺激,以刺痛别人的民族爱国之心来吸引别人的眼球和关注,是一种变态的心理需求。其次,从价值观而言,有人通过媚日的心态来宣泄和表达自己对国家、民族的不满,或者把国家民族一些不好的东西放大,这种情况要高度警惕。

“这两个方面对我们的教育敲响了警钟,价值观教育和历史教育都值得反思。”洪明说,价值问题是人的灵魂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爱国主义教育。如,如何处理好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如何看待理想中的国家等,要引导学生理解、认同和热爱我们的国家。还要立志把自己变成一个国家的建设者、创造者、变革者,学会爱上一个并不完美无缺的国家。同时,要加强历史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近代史,认识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过去,为了考试才学历史,并不是从历史中反思,理科生不考历史,自然就不学历史,未来,青少年特别要加强中国近现代史教育。

爱国主义教育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是指以爱祖国、爱人民为核心的教育。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形式有很多,对青少年而言,最主要的形式是主课堂和课外实践活动。

“爱国主义是熔铸在中华民族血液里的基因,中华民族之所以能绵延不绝传承五千年,关键就在于这个基因从未割裂。”王学坤认为,爱国主义教育必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我国历史上著名爱国人物的爱国事迹编入教材,在课本里占有足够的份额,让青少年从小就了解爱国人物,增强爱国意识。

在王学坤委员看来,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还需要家庭、社会和政府全面发力。家庭要承担孩子爱国主义教育的启蒙责任,全社会要大力宣传爱国主义,坚决反对、打击和抵制“精日”主义,营造爱国主义的浓郁氛围。政府要利用红色的革命圣地、革命遗址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的正向作用,创造条件让青少年到爱国主义教育地基参观、学习,亲临其境地感受历朝历代的爱国人士故事,助其打牢爱国主义根基。

 

道德谴责无法遏制的罪行 需要法律来兜底

对于孟某的“悔过书”,网友@杜渡渡鸟写道:“真心希望有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可以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之下拘捕此人,而不是空洞地完善法律。嚣张恶人不惩,30万亡灵阴魂不散?。”

网友评论截图

洪明认为,当我们的思想和价值观出现问题时首先要反思的是教育,教育只能发挥预防作用。一旦真出现问题,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如今,网络上出现的很多自由言论与漠视法律和错误理解法治有很大关系。“对于损害历史、国家、民族、英雄尊严的人,除了教育以外,还要通过法律,严厉惩处。”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精日”思潮不仅是一小群人的事情,是对民族感情、人类共同价值观和理想的挑战。行政拘留15天、道德上的谴责等远远不够,应该“用立法手段让一些人不敢挑战,否则,必定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看来,诋毁历史是对民族文化的否定,久而久之,这种态度会像温水煮青蛙一样,逐步让人丧失道义底线、价值认同和社会认知。

“南京市公安系统拘留了那个孟某,让人叫好。当然,不仅是道德谴责,还要加强法治建设。法治问题首先要有法可依,希望国家针对网络言行加强相关领域的法治建设。可以参照对‘邱少云事件’的处理,对于侮辱英雄的言论和有损国家形象的行为,法律上进行界定,并区别对待。”洪明建议,对于仅仅是猎奇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屡教不改或有组织地在网上散布传播的行为,特别是对于从言论到实际行动都有损国家形象的,比如孟某发生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这件事,要提起公诉,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责任编辑: 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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