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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办园条件 山东这类无证幼儿园年底前将取缔

2018-09-30 02:13:17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城镇居住区幼儿园不够用怎么办?大量无证幼儿园如何进行清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伴随着这两个方案的出台,上述问题也有了答案。据悉,今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房地产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不能办

  今年11月底前,山东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今年12月至明年6月,各县(市、区)将按“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原则,逐一进行整改。对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需要置换、购置的,原则上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居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无证幼儿园整改不达标再继续办园将被强制查封

  山东将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上述方案里提出,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在专项整治的“时间表”方面,今年10月底前,各地将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核查和分类处理,确定拟准入、整改和取缔对象名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进度表。根据核查和分类结果,由教育部门下达非法办学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今年12月底前,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教育等相关部门将给予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今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育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按照上述方案,2019年2月底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2019年3月,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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