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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牟平区三病防治院严肃行风整改措施

2018-12-03 00:00:59 来源:今日报道网 作者:赵丽丽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为了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整顿规范医疗保障运行秩序,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2108年11月22日下午2点,烟台市牟平区三病防治院根据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年底行风整改会议。

    会上,姜杰院长高度重视,上传下达了上级文件精神,迅速行动,现场落实责任。姜杰院长首先对我院医保现状进行了简单分析,并认真对照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检查重点,从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经验,带领全院医务工作者,主动协商,着力提高改进成效,注重落实、积极采纳落实提案,积极推动医保工作质量,强化管理,净化环境,增强医患双方医疗保障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借此机会,进一步完善本院医疗保障管理规定,不断完善本院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下一步,区三病防治院将继续加强和改进医保监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做到相关各部门相互支持,加强合作,密切沟通,互通信息,配合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会议结束后,区三病防治院将会形成本院各部门的自查报告,严格按照上级指示文件精神,上下一致,将工作做到实处。
    借着这次严肃医保行风整改之机,姜杰院长又重点强调了相关规定。
    一:面对年底各项培训、外出学习、各种会议,规定了所有活动的参加会员要统一进行报备,按程序报销,出门坐车、住宿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交通补助、外出伙食补助标准。会议结束后,要附上会议资料,向没有参加会议的同志汇报会议相关内容。有关会议的通知材料要形成统一资料。所有需要上报的资料不能以个人名义,都要通过单位指定邮箱发出。
    二:会后,所有临床大夫和收款相关工作人员收看医保相关视频,通过视频教材宣教,让与会所有人员充实医保知识、注意事项,敲响警钟,自我审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规定执行各项工作。
    三:针对烟台市纪检监察委员会指出的药企存在问题,诸如:用医药企业借款;医药企业参与医疗单位经营,收受回扣等问题,姜杰院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指示,指出医药企业为公立医院提供一些方面的服务后,要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凡是牵涉到相关医疗科室的,相关科室要如实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对于涉嫌违纪、态度不正确、弄虚作假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通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三病防治院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各部门互通信息,及时反馈工作动态,真正形成反欺诈合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断剖析总结,完善制度,更好地服务于全区老百姓。
责任编辑: 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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