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济南检验检疫局于协定生效首日,为济南爱德兰塑业有限公司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的一批出口亚克力镜面板签发了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货值18525美元。这是中格自贸协定生效后,全国原产地签证机构签出的首份该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到达格鲁吉亚后,企业可凭优惠原产地证书免缴税率为5%的进口关税,税款优惠额约合人民币6000多元。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是我国签署生效的第15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根据协定,我国对93.9%的原产于格鲁吉亚产品最终实施进口零关税,葡萄酒的进口税率从14%-30%降为零,消费者能够以更加优惠的价格享受格鲁吉亚特色产品。格鲁吉亚对我国96.5%的原产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其自我国进口额的99.6%,将有力提升“中国制造”的竞争力。
格鲁吉亚本身虽然市场规模较小,但地缘优势明显,与欧盟、独联体国家及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等经济体签署了自贸协定,且享受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给予的普惠制关税优惠。中格自贸协定生效后,为我国受国外“双反”调查、配额制度等影响较大的生产企业将半成品出口到格鲁吉亚加工后再销往其他国家提供了可能,从而规避传统市场的贸易措施和关税壁垒,有助于国内企业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
此外,格鲁吉亚有丰富的锰铜铁等矿产资源和水力、森林资源,且工资水平远低于我国。由于格方正处于经济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阶段,中格自贸协定的签署一方面实现了我国水泥等建筑材料零关税进入格鲁吉亚市场,在提升我国境外承揽工程企业竞争力的同时,有助于过剩产能“去库存”;另一方面,我国将格鲁吉亚原产的钢铁、铜及其制品的关税税率由1%-20%下调为零关税,为国内钢铁、铜冶炼等企业利用格鲁吉亚的资源和劳动力等优势推进产能转移提供了良好机遇,在助力“去产能、降成本”的同时,促进国内新旧动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