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夯实铁路护路联防基础,采取“五个三”全力保障铁路护路安全,实现“两提高、两下降、三确保”的好成绩,即提高路地协作共创水平、联防联控水平,实现路外伤亡、大牲畜上道事故下降确保重点时期铁路的正常运输秩序,确保铁路及沿线治安的持续稳定,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实行“三个”纳入。铁路护路联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综治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推动护路联防有人抓、有人管、抓到位;把铁路治安管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火车站及周边列为防控重点,落实人防技防措施,完善铁路治安联控机制;把各火车站站区纳入县区综治维稳委成员单位,开展平安站区创建,完善铁路平安联创机制。
推行“三队”整合。建好三支队伍,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管理模式,发挥基层作用。护路组织建设50人的义务护路队伍加强日常巡防;村社干部队伍,负责铁路护路工作宣传;铁路部门聘请巡防协勤队伍,协助铁路及派出所加强巡逻防控。整合后的三支队伍工作联动,巡防互补,加强对重点路段、事故部位的巡守,形成巡防联动的整体合力。
发挥“三大”作用。发挥护路办牵头作用。各级铁路护路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协调联动抓实铁路护路,协调解决涉路矛盾纠纷;发挥火车站桥头堡作用。火车站成立站区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整合站区力量,落实站区整治及秩序维护,发挥第一道防控作用;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及群众协防作用。依托乡镇民兵应急分队及村(社区)兼职队伍,压实护路责任,爱路护路纳入村规民约,发挥联动共管的优势,形成联防工作格局。
把握“三项”重点。把握及时解决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问题这个重点,落实日常排查,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把握加强铁路及沿线防范管控这个重点,加强了日常巡防,地质隐患预防,落实自然道口的管控和重点对象监管;把握营造爱路护路防伤氛围这个重点,扎实组织开展爱护路宣传活动,着力推进“五一五进”日常宣传教育机制,有力落实铁路护路防范管控。
落实“三个”保障。落实机构保障。调整充实护路领导及办事机构,实现乡镇护路组织与综治维稳中心站的整合,充实力量;落实制度机制保障。制定《昭通市铁路护路联防联控管理办法》、“三项排查”、目标考核等一系列铁路护路工作制度,推动规范护路工作;落实经费保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90%以上护路经费划拨各县区补助护路一线工作,确保护路工作规范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