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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婚姻法新规解读

2025-02-22 22:09:44 来源:大象新闻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近日,“在房产证上加名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话题登上热搜,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2025年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正式施行,这一被称为“史上最硬核”的婚姻法修订,从房产分割到家务劳动价值认定,全面重塑了婚姻中的财产与责任规则。

 
一、房产归属:父母出资购房不再“加名即分”
 
新规明确,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的出资归属,以“实际出资”为核心判定标准。-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若无明确赠与合同约定,即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仍归出资方子女所有,但需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如共同生活年限、子女抚养贡献等)。- 双方父母部分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产权,但补偿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出资比例,需结合婚姻存续时间、过错责任等综合判定。案例:杭州某案件中,男方父母出资600万购房,虽登记在儿媳名下,但因无赠与协议,法院最终将房产判归男方,女方仅获补偿。
 
二、家务劳动价值获认可,全职主妇补偿无上限
 
新规首次突破性提出“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全职主妇(夫)可依据家庭贡献主张补偿。补偿金额不再限定5万元,而是参考当地居民收入及家庭实际承受能力,显著提升对隐形付出的认可。案例:深圳一名全职主妇离婚时,因多年承担育儿与家务,获得高额补偿,为其后续生活提供保障。
 
三、离婚冷静期:30天可反悔,60天须确认
 
协议离婚需经过两阶段冷静期:1. 30天撤回期:任何一方可单方面撤回离婚申请;2. 30天确认期:期满后双方需共同申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此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但也被质疑可能延长家暴受害者的痛苦。
 
四、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债共签”
 
新规严格限定共同债务范围,仅以下两类被认可:1. 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2. 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如医疗、教育支出)。超出日常需要的个人债务需债权人举证用途,否则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五、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
 
若一方婚前未如实告知严重疾病(如精神疾病、传染病),另一方可在知情后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并主张损害赔偿。
 
六、子女抚养权:8岁以上儿童意愿受尊重
 
离婚后,8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需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不再仅以经济条件为唯一标准,更关注情感需求与成长环境。!
 
七、彩礼返还条件明确
 
以下三种情况支持返还彩礼:1. 未办理结婚登记;2.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
 
八、婚内财产协议重要性提升
 
新规鼓励夫妻签订书面财产协议,明确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若未约定,则按“谁出资谁所有”原则处理,削弱了传统“加名保权益”的效力。
 
九、严惩转移财产,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离婚时,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法院可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在2年内起诉重新分割。
 
十、同居财产分割规则细化
 
同居期间财产以“个人所有”为原则,但共同出资或经营收益需按贡献比例分配,兼顾公平。
 
综合财经新闻、南风窗
 
(来源:大象新闻)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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