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 > 法律法规
投稿

北京新规:快递、外卖车辆违章行驶拟最高罚5万

2018-09-30 01:10:37 来源: 环球网 作者:林迪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9月28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决定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的二审稿进行表决。值得注意的是,快递外卖驾驶员一旦违章,将可能被禁止上路,并对企业最高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而电动平衡车和滑板车上路行驶不仅可能会被扣车,还将罚款200元。

修改内容中新增一条:北京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据中新网报道称,这意味着,今后违规生产的轻骑摩托等将退出北京市场。

其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外卖、快递企业对从事快递外卖的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应当进行约束。为此,快递外卖企业的管理行为此次被纳入北京实施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范围。

针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车辆,本次修改后的“道交法实施办法”也增加了快递外卖企业的法律责任,二审稿的法律责任中明确提出:“违反本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约谈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禁止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可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认为,群众对快递、外卖等行业使用的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违反交通规则的问题反映强烈,也是此次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施办法已经明确了其机动车的属性。

此外,修改“道交法实施办法”的二审稿中明确提出:“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并处200元罚款。”

北京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民众若使用电动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作为代步工具上路,将面临扣留器械,并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责任编辑: 孙丽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今日报道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今日报道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今日报道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6 鲁ICP备1604352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06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