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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关注森林防火, 守护绿水青山

2019-04-14 04:27:47 来源:今日报道网 作者:朱善永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冬雪消融,蛰虫复苏,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目前,黑龙江省已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心系林区森林资源安全和防火问题,主动出击,守护林区的绿水青山。

    3月19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院党组书记宫铁川来到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到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内有两处国家级重点森林火险区,以点窥面,林区的森林防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宫铁川表示,保护好这片绿水青山,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将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并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人为火源构成犯罪的,依法打击,与森防部门同心协力,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保护林区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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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及沾河检察室、通北检察室、兴隆检察室同步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了以“关注森林防火,守望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统一制作了宣传条幅和宣传单。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十余名干警分别来到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交通要道、中心广场、张家湾林场、西北河林场等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共500余份,宣传内容涵盖森林火灾的危害后果、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或过失造成森林火灾的立案、量刑标准、森林防火小案例等内容。干警们在发放传单的同时,还详细的为群众讲解了与森林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有效的增强了林区职工群众的防火意识。
    兴隆检察室10余名干警分别来到局址群众集中居住地及和平林场、曙光林场、蚂螂河林场等地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有关《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群众面对面讲解故意或过失造成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收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兴隆检察室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依法用火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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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沾河检察室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分为两个小组进行,第一小组以沾河林业局广场和交通主干道为主要宣传阵地,第二小组深入森防重点林场所进行防火宣传。沾河检察室全体干警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活动采取现场讲解、悬挂预防森林火灾警示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并向沾河林区群众宣传讲解森离草原火灾有哪些危害和后果、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提示、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防火小案例等。此次活动共接待来访群众咨询数十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悬挂防火宣传条幅20余幅,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用火、火灾自救意识,营造出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
    通北检察室干警一行8人先后走进通北林业局前进林场、南北河林场、曙光林场、建设林场和冰趟子林场,每到一个林场,都发挥宣传员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来到林场后,检察干警在人群集中的地点悬挂森林防火条幅,走进田间地头,为林场职工送来了内容详实的《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关注森林防火守望绿水青山》学习材料,面对面与林场职工进行交流、讲解。充分利用林场广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防火安全知识,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制作宣传条幅20幅,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余人,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宣传防火知识,为群众普及了防火常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责任编辑: 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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