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 > 法庭内外
投稿

乘火车贩运毒品 终难逃法网恢恢

2017-07-28 00:10:25 来源:今日报道网 作者:宋玉涵 张滨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7年7月5日,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祝红梅因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经一审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7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祝红梅持当日K1073次泰山-武昌实名制火车票在济南铁路局泰山站过三品检查仪时,其随身携带的7袋共计107.75克甲基苯丙胺被民警当场查获。后经查,被告祝红梅在2016年9月至10月份期间多次在山东省莱芜市、新泰市向多人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6次,合计17.8克。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祝红梅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累计达125.5克,数量大,并且被告人祝红梅曾三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法院判处被告人祝红梅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祝红梅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据悉,被告祝红梅原本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其因毒品误入歧途,导致婚姻破裂,亲情疏离,长达十年的吸毒史还使其疾病缠身,双目几乎失明。“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绝非只是一句口号,更要践行,否则等待你的不仅是众叛亲离,还有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 孙丽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今日报道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今日报道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今日报道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6 鲁ICP备1604352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0660号